办理项目:
美国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移民
申请人情况:
主申请人叶先生,现年45岁,与妻子育有一个儿子。经过早年的辛苦打拼,现在积累了一定的财产,目前是一家纺织公司的总经理,经营范围是针织布、服装制造、加工和销售,公司效益良好。
为了让儿子能接受国外更优质的教育,让家人享受国外更有品质的生活,叶先生决定办理美国移民。由于叶先生所经营的公司产品品质优良,有不少国内的大公司向其购货并出口到国外。与此同时,公司也有将自己的产品直接出口到国外或与国外公司合作的想法。于是,我司移民顾问向客户介绍了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移民。此类是通过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以国内母公司派遣申请人到美国分支机构担任主管或经理的职位之缘由申请移民,一次性获得永久绿卡。叶先生对此很感兴趣,于是就委托我司办理。
新通分析:
叶先生个人情况及公司情况基本符合EB-1C的申请条件,但是所提供的支持文件有点薄弱,需要专业的文案顾问进行处理。此外,叶先生的儿子急需一个身份使其可以继续在美国公立学校念书。所以,我司文案顾问决定让该叶先生的移民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申请L1工作签证(配偶和小孩是L2签证),因为该签证审理期限比较短,小孩可以很快获批并合法留在美国公立学校念书。第二步,再递交EB1C移民申请。这样使全家既可以在1-2个月的时间里就可以合法出入美国,并生活在美国,享受美国福利,又可以实现移民的最终目标。
案件进展:
2013年06月07日: 递交I-129申请到美国移民局,同时移民局发出档案号;
2013年06月18日: 美国移民局发出补件信;
2013年07月25日: 获得美国移民局签发的I-129批准函;
2013年08月21日: 叶先生获得L1签证,儿子获得L2签证;
2013年08月26日: 太太获得L2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