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
申请人情况:
王先生,现年42岁,2000年创办自己的公司,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事业有成的王先生现在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子女未来发展问题上,希望子女将来有更多发展渠道。 在参加了我司举办的关于美国EB-5投资移民说明会后,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既能投资,也能获得美国身份,方便将来到美发展,于是王先生果断地决定办理美国投资移民。
新通分析:
王先生的资产充足,且为人严谨,注重材料保留。所以我司文案顾问非常迅速地收齐投资移民所需材料,经整理翻译后,顺利、快速地把整套文件递交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
案件进展:
2013年9月16日 递交申请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
2013年9月19日 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发出I-526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