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
申请人情况:
陈女士,现年40岁,与先生一起任职于上海一家印刷器材公司, 该公司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儿子初中毕业之后便前往美国留学,非常喜欢美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希望日后能留在美国发展。陈女士非常支持儿子的想法,也希望将来全家人能在美国享受天伦之乐,于是内心萌发了移民的想法。陈女士之前曾经参加过我司的说明会,又通过朋友介绍来我司咨询,经我司投资顾问讲解后,便委托我司给她全家申请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
新通分析:
通过我司专业文案团队综合分析陈女士的具体情况后,我司专业文案顾问决定通过公司借款作为她的投资款来源。在申请期间,陈女士也非常积极配合我司文件收集工作,经我司专业文案顾问整理文件之后,顺利、快速地把整套文件递交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
案件进展:
2013年10月15日 递交全套申请文件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
2013年10月17日 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发出的I-526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