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
案例背景:
主申请人GU女士,今年52岁,现在与先生一同经营一家家具制造公司,该公司经营效益良好,所生产的产品已远销国外。由于工作需要,GU女士与先生经常往返于中美两国,短期签证已不能满足他们的出行需求,他们希望获得美国永居身份以方便他们的出行。
在朋友的介绍下,GU女士与先生来到我司进行咨询,在我司专业投资移民顾问的详细介绍下,GU女士夫妻很快就与我司签订协议,委托我司为其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
GU女士夫妻资产雄厚,在我司专业文案顾问的精细准备下,他们的移民申请文件很快就递交到美国移民局。
案件进程:
2012年09月17日: 递交移民申请到美国移民局;
2012年09月18日: 美国移民局签发I-526档案号;
2013年11月20日: 美国移民局签发I-526批准函;
2014年05月30日: 美国移民局签发移民签证;
2014年07月25日: 美国移民局签发有条件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