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
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吴先生,生于1986年,早年留学于美国,由于喜爱美国的生活环境及社会人文,故想移民美国。另外,吴先生认为美国的教育环境好,想让下一代也享受美国优越的教育资源。不过,吴先生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资产申请投资移民,他的父母很慷慨,准备出资无偿赠与儿子去移民。
新通分析:
虽然吴先生的父母有足够的资产,但是他们的资产结构复杂,不好做合理的解释。经过新通文案顾问的专业分析,最终选用房屋抵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来源。
案件进展:
2013年3月5日 递交申请文件到美国移民局;
2013年3月11日 美国移民局批准I-526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