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
案件背景:
Z女士拥有自己的外贸公司。企业主要以海外市场为主,Z女士考虑到今后的事业重点以及子女教育,故与家人商量后,决定移民美国。Z女士参加我司说明会后,决定委托我司办理移民申请。经我司资深顾问评估后,为其量身定造移民方案,办理美国投资移民项目。
案件进展:
2010年02月04日: 递交申请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
2010年05月17日: 收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发出的I-526批准函;
2011年03月29日: 参加美国移民面谈;
2011年04月08日: 获得美国移民签证;
2011年07月03日: 获得美国有条件绿卡;
2015年12月16日: 收到美国国家移民局USCIS发出的I-829条件解除通知;
2015年12月23日: 收到美国永久绿卡。